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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检察机关对行政权的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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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议行合一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国家权力理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我国并不是将公共权力划分为相互平衡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而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权力机关产生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分别行使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
作者 刘全 郭传海
出处 《活力》 2009年第9期79-79,82,共2页 Vit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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