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9年4月15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正泰与施耐德达成全球和解协议,施耐德赔偿正泰1.575亿元。关于公司和施耐德的官司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施耐德把正泰视为它在中国的头号竞争对手,设法并购、收购正泰,先后提出以80%、51%和50%控股、收购正泰股权,均遭拒绝。"巧合"的是,每次遭到拒绝后,施耐德就会有所"动作",通过运用知识产权这项中国民企尚不十分明白的手段,或者抢注商标,或者起诉正泰,一方面挤占正泰在中国的市场,一方面阻止正泰产品在欧洲市场的宣传与销售。胡萝卜的诱惑没有动摇正泰走自主创新、创世界品牌的决心,知识产权的大棒也未能牵绊住正泰阔步迈向世界的前进步伐。正泰国际化舞步渐熟。
出处
《高科技与产业化》
2009年第10期25-27,共3页
High-Technology & Commercial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