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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灭的思考和制度设计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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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刑法》第100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此外,我国现行部分行政法规中对有过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从事某类行业或者担任一定职位也明确做出了禁止性规定。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形势发生的巨大变化以及构建和谐社会进程的加快,
作者 顾文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09年第10期33-35,共3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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