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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之间:并非“我的地盘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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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明明是我家的地方,明明经过了合法批准,怎么要让给别人通风、排水、采光、通行?怎么行使权利还得受别人限制?”很多当事人面对法院针对相邻纠纷作出的判决,都会提出这样的疑问,甚至有相当一部分群众也对此不解。他们并不知道,相邻权实际上就是一种限制权,即明明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却在行使时必须顾及邻里,甚至必须为邻里利益作出让步或牺牲。并不能“我的地盘我做主”。
作者 颜梅生
机构地区 江西
出处 《青少年与法》 2009年第5期37-3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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