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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厅级干部缘何辞官去打工?——重庆市大渡口区原副区长顾绯受贿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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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8月25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市大渡口区原副区长顾绯受贿案公开宣判,一审依法以受贿罪判处顾绯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万元,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一位曾经风光无限的副厅级干部缘何深陷泥潭不能自拔?翻开长达46页的判决书,人们不难窥见其多面人生的"奥秘"。
作者 赵华
出处 《中国审判》 2009年第10期42-43,共2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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