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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检察机关运用宽严相济政策的三项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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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把宽严相济政策框定在刑事司法领域,是有局限的。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层面和国家治理违法犯罪的宏观高度来研究宽严相济政策,可以看到这一政策更深层的要求,包括“区别对待、宽严适度”、惩罚谦抑性、打击与保护相平衡的公正性。探索和掌握这些基本要求,对当前刑事和解运动等司法改革乃至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积极意义。
作者 龙锦华
机构地区 横县人民检察院
出处 《法制与经济》 2009年第19期79-8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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