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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钢瓶容量超重的危害性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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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对气瓶的设计、制造、气装、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检验环节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但在实际中由于人为原因还大量存在液化气钢瓶超量充装的现象,其危害性不容忽视。
作者 王兰生
出处 《活力》 2009年第05X期267-267,共1页 Vit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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