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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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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现行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抗诉是唯一法定民事检察权行使方式。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监督权是宪法规定检察机关监督权的延伸,是国家权力配置的结果,具有广泛存在的现实意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作者 郭福强
出处 《活力》 2009年第06X期114-115,共2页 Vit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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