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代宪政首先产生于西欧而非中国,这绝非偶然。本文在阐述宪政产生的社会基础要素的基础上对中、西方宪政产生的社会基础要素进行比较,得出近代宪政之所以率先在西欧产生,其原因在于西欧具有独特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等社会基础要素并且各要素间相互作用,进而探讨了这一结论对中国宪政建设的启示,以推进我国宪政的良性演进。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7期91-92,共2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