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学的语言学转向"使传统法学理论中的法律语言观开始受到怀疑并被消解、重构。从批评话语分析的理论视角研究法律话语,发现法律话语的机构化是一种意识形态化的、杰出的专业实践的典型统一体,其一元式和独白式(封闭的)话语的话语秩序决定了法律话语相对于其他多种语言和话语来说是封闭的和晦涩的;话语意识形态是为获得或保持权力而服务的,具有极强的社会建构功能。
出处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9年第5期73-78,共6页
Journal of Ningxia University(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甘肃政法学院2008年重点科研项目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