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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物业税实施的方案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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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10月召开的十六届二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在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并在北京、江苏、深圳等六个省市进行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2007年又将模拟评税试点扩大到河南、安徽、福建和大连等省市,2009年国务院在《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提出研究开征物业税,并指出该项工作将由财政部、
机构地区 华东师范大学
出处 《上海城市发展》 2009年第5期20-22,38,共4页 Shanghai City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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