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公路建设土地占用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二级以上(含二级)的高等级公路,其用地形式上,总体按国家的相关征地政策办理征用地,在国家或市、县规定的幅度范围内按低标准对所占地农户实施补偿,相关税费实行优惠或减免。第二类是二级以下的公路用地(主要是县乡道路用地)普遍采用的办法,即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无偿提供土地或作适当补偿,未按征地程序和手续报批。对大量农村公路建设占地中,以镇、村无偿提供或村级组织自行调节、适当补贴形式解决土地问题,应该说是农村公路建设受到群众拥护的具体表现。但作为投资额大的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建设征占用土地问题就值得重点研究。
出处
《国土资源导刊》
2009年第9期43-44,共2页
Land & Resources Hera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