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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方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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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18号令)的规定,现将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方式予以公布(见附件注:详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国家质检总局将根据风险分析结果适时调整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方式并公布,允许进口饲料的国家与地区名单和饲料产品种类名录另行公布。
出处 《中国动物保健》 2009年第10期106-106,共1页 China Animal 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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