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食品卫生标准体系是食品安全标准的重要内容,现行有效的食品卫生标准共455项,主要分为16大类。今后标准体系要加强"危险性评估"相关工作,提高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的协调一致性。优先领域应包括:微生物限量及其方法学标准;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及其加工助剂卫生标准及检验方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测定方法;环境污染物等基础标准。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卫生标准体系,对于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和公众健康,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出处
《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2009年第5期449-450,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