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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法为公权力套上“紧箍咒” 设定行政强制须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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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强制法草案对设定行政强制的论证和评估作了具体规定,规定拟设定行政强制的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的形式听取各方意见,并定期对所设定的行政强制进行评估,已设定的行政强制被认为不适当的,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09年第16期79-7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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