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12—1931年间的辽宁水灾发生频繁,多集中夏秋两季,重大水灾发生具有一定的连续性,间隔时间短,区域差异性很强,波及地区广,多发生于辽宁东部和南部。其成因多是由于气象灾害所致的霪雨为灾,同时战乱的频繁,也加剧了灾害的频发。政府和社会的救济措施起到了一定的缓解作用,但由于灾区广漠、政府救济乏力,有灾必荒,往往造成灾民的生存举步维艰。
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143-145,共3页
Social Science Journal
基金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8Blsx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