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住房具有商品与社会保障产品双重属性。作为商品的住房生产以实现利润为目的,而作为社会保障产品的住房生产则以满足社会公平正义为目的。政府应以改善民生为目标构建中小城市住房体系,完善房地产市场的税收财政政策体系,发挥地方政府在调控中的作用。
出处
《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党校学报》
2009年第5期27-29,共3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for the Departments Directly under Shanxi Provincial Committee of the CPC
基金
蚌埠学院2008年度人文社科研究基金项目<基于改善民生的中小城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研究>成果
项目编号:2008sk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