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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制度10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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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今年10月1日起,经营快递业务必须申请邮政管理部门的许可,并接受邮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此前已经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在一年内补申请经营许可。
出处 《科技创业月刊(创富指南)》 2009年第11期73-7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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