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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7年10月 北大试行选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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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17年10月,教育部召开北京各高等学校代表会议,讨论修改大学规程。北京大学文科专业提出废年级制,采用选科制的议案,会议议决通过,决定在北大试行。选科制规定,每周一课时,学完一年为一个单位,本科应修满80个单位,一半必修,一半选修(理科酌量减少),
出处 《教育与职业》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1期108-108,共1页 Education and Vo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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