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针对在电视艺术创作中所出现的对于其他艺术门类进行二度创作时所存在的挖掘不深入、艺术创作中美学品格贯彻不彻底等问题,分别从电子技术、舞美、镜头语言的表意等方面进行论述,从美学层面上回答电视是否是艺术以及电视是否具有自己独立美学品格等问题。作为一种信息传播手段,电视同时可以承载很多艺术形式,而这些"形式"本身属于"艺术",因此如何赋予这些艺术门类以电视化特征,如何加强对这些艺术门类进行电视化二度创作时的美学品格就成为本文所要论述的关键所在。
出处
《新闻传播》
2009年第10期105-105,12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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