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现实农村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实际上存在身份性与半身份性、非身份性这两类三种形式,并且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其性质与权能也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其中家庭承包经营权先后经历了从最初的债权到后来的"类永佃权"(物权)再过渡到现在的"准所有权"这三个阶段的演进,它应该是"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主体。
出处
《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0期29-32,共4页
Rural Economy
基金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快速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农地城市流转机制和政策研究"(编号:NCET-04-0738)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基金"基于租赁关系下的农地资源配置与利用效率:江汉平原和鄂东南丘陵山地的实证研究"(编号:2007y140)的部分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