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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的税收及林业税收的作用——澳国林业经济研究室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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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税收和工资、利息等一样,属于分配范畴,是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扛杆。但税收的性质决定了它具有不同于其他经济手段的特点。税收,是以国家的政治权力为前提的,它不同于工资等范畴,是以生产资料的占有和使用为前提的。因此税收是直接操纵在国家手中的经济扛杆,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
作者 张春霞
机构地区 福建林学院
出处 《林业经济问题》 北大核心 1990年第3期57-64,共8页 Issues of Forestry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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