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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无证播出3个月以上的网站要坚决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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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9月15日,广电总局发出《广电总局关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许可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擅自开展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网站和个人,责成其立即停止擅自开办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对违规情节恶劣、无证播出达3个月以上的,要重点查处,坚决关闭。
出处 《新闻实践》 2009年第11期59-59,共1页 Practical Journal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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