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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三种食品禁止经营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正式发布禁止经营下列食品: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出处 《中国健康月刊》 2009年第11期62-63,共2页 Chinese 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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