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27号)规定,存在或者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规定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为帮助企业进行职业危害申报,
作者 本刊记者
出处 《机电安全》 2009年第11期29-32,共4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