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诉讼法不适用调解的规定,有着其独特的历史背景。目前,人民民主法治观念日益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日益普及,不适用调解的理由在今天已经站不住脚。家长制模式下的维护人民权利的思想需要适时进行变更,人民应该有更多的自主权。在以和谐社会构建为主题的背景下,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提出和谐诉讼模式,为将来行政诉讼法修改适用调解奠定了理论基础。
出处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5期60-64,共5页
Journal of China University of Petroleum (Edition of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