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木工带锯机是制材工业的主要设备,这种设备的噪声较高。对此,卫生部、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中规定:“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85dB(A),现有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90dB(A)……”。实际上目前国内木工机械厂生产的带锯机都超过90dB(A),跑车带锯机、再剖带锯机一般都在95dB(A)以上。因此带锯机成为制材车间噪声污染的主要噪声源。
出处
《林业科技》
北大核心
1990年第6期40-43,34,共5页
Forestry Science &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