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与管理对于建设法治政府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当前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制定主体、程序、内容和合法性等方面都存在相当严重的问题。为此,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纳入法制轨道,加强立法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并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度,保证以上监督到位。
出处
《宁德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4期52-57,共6页
Journal of Ningde Teachers'College(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