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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小学音乐教学中审美能力的培养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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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课标强调音乐教育以审美为核心,主要作用于人的情感世界。音乐课的基本价值在于通过以聆听音乐、表现音乐和音乐创造活动为主的审美活动,使学生充分体验蕴涵于音乐音响形式中的美和丰富的情感,为音乐所表达的真善美理想境界所吸引、所陶醉,与之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使音乐艺术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启迪智慧、情智互补的作用和功能得到有效的发挥,以利于学生养成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为其终身热爱音乐、热爱艺术、热爱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正如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的一句话:“美是一种心灵的体操——它使我们精神正直、良心纯洁、情感和信念端正。”作为一名小学音乐教师,要在日常的音乐教学中有意识地引导学生“认识美、发现美、孕育美、赞颂美”。由此,笔者通过多年音乐教学实践,结合新课程标准的学习与实践,就音乐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进行了探索。
作者 应道萍
机构地区 建宁县实验小学
出处 《福建基础教育研究》 2009年第9期103-10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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