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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疑不起诉的证据问题之实证研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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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存疑不起诉的适用对象是"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然何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虽就此规定了四项判断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还是产生了一定的认识分歧和适用误区。究其原因,一是没有准确理解和把握"两个基本"的定罪起诉原则,二是与我国目前所采用的刑事起诉标准有关。"排除合理怀疑"的刑事起诉标准有其科学性与合理性,也有付诸司法实践的现实基础。为了提高办案质量和诉讼效率,维护司法公正,应对我国刑事起诉标准予以重建即采用"排除合理怀疑"标准。
作者 池晓娟 李芳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102-110,共9页 Law Review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二级参考文献4

  • 1蔡敦铭.刑事诉讼法论[M].台湾:五南图书出版有限公司,1996.208-.
  • 2David Watt.Watt's Manual of Criminal Evidence[M].Thomson Canada Limited, 1998.141-142.
  • 3John Sopinka and others.The Law of Evidence in Canada[M].Butterworths Canada Limited, 1999.51-90.
  • 4Ronald J. Delisle.Canadian Evidence Law in a Nutshell[M].Thomson Canada Limited,1999.27-41.

共引文献26

同被引文献49

引证文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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