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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元拐走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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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某日下午,从事载客的驾驶入陈某被一名胖子以五元的价格雇车从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城关到莘口镇政府路口大榕树下,停车后,胖子多付了五元车费给陈某,称自己要去讨债,回来后还要坐陈某的车回去,遂让陈某原地等他。
作者 罗庆森 李辉
出处 《道路交通管理》 2009年第11期71-7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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