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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检察院刑事职权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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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国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首要职权行使公诉权。由于代表的是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其所享有的诉讼权利范围与普通的诉讼当事人并不相同。此外,法国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还享有指挥司法警察、执行刑罚和预防犯罪等辅助职能。总的来看,法国检察院在决定案件处理方式方面的权力范围正在不断地扩大,以实现当前诉讼爆炸背景下司法机关对公正和效率的共同追求。
作者 俞亮 张驰
出处 《唯实》 2009年第10期65-69,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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