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无直接利益冲突"是中国社会在新时期出现的一种新矛盾,多由突发事件引起,矛头指向权力与利益集团,其根源仍在于现实利益问题。"无直接利益冲突"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发展、稳定与和谐的重要因素,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社会建设是化解"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关键途径,这是由社会建设的基本职能和"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发挥社会建设在化解"无直接利益冲突"中的关键作用,需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以改革社会体制为推动力,实现好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突破口,处理好党群、干群关系;以完善社会管理为途径,维护好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以整合社会价值为载体,发挥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凝聚作用。
出处
《唯实》
2009年第10期83-87,共5页
基金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唯物史观新视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研究
项目编号:08XNH04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项目名称: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
项目编号:05&ZD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