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是国际人权宪章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政府已经签署该《公约》,但尚未批准。本文指出该《公约》有不同的中文本,研究了其中比较通行的现代汉语文本,发现了其中的诸多谬误。文章建议中国政府组织各部门和专家研究《公约》的文本问题,建议我国政府确定《公约》中文作准本,以便《公约》的批准和执行。作者还提出了解决《公约》中文本问题的方法。
出处
《社会科学论坛》
CSSCI
2009年第10期5-14,共10页
Tribune of Social Sciences
基金
中国法学会2008年部级法学研究重点课题"<国际人权公约>对中国刑事司法的影响"之部分成果
课题编号:B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