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围绕对经营者集中的管制,国务院及其部委已经颁布或即将颁布一系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构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管制系统。然而,仔细推敲这个管制系统,不难发现其中尚有值得商榷之处。在这个系统中,申报标准被设置得过于简单且门槛过高,对申报文件资料的要求不切实际且缺乏程序上的逻辑性,误解了审查方式且忽视审查过程中的调查取证,有必要对这个系统进行修正、调整和完善。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1期107-112,共6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