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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实行“开门立法”公众可参与政府立法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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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正成为湖南省政府立法工作的主线。日前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湖南省将严格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让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全过程,使公众参与逐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湖南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称,为进一步做好政府立法工作,该办将不断拓宽公众参与渠道,
出处 《办公室业务》 2009年第10期62-6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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