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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辩护人在二审中妨害作证之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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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中的辩护人应指刑事案件各诉讼阶段的辩护人,而不限于某一阶段的辩护人。同一案件的一审辩护人虽未担任本案二审辩护人,但只要该辩护人利用其曾为一审辩护人的特殊身份,在二审中实施了妨害作证的行为,也应以辩护人妨害作证罪论处。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0期25-27,共3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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