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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予刑事处罚型漏罪对缓刑执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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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数罪并罚的基础是数份刑罚而非数个罪名,因免予刑事处罚属于非刑罚处分方式,故有刑判决和免刑判决不存在并罚的基础,因此,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应被适用免予刑事处罚的漏罪,不应成为撤销前罪缓刑判决的理由。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0期71-75,共5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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