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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火毁林判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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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83岁的女村民林新良将茅草割倒后点燃,本想给地里增加一些肥料,不料引发森林火灾,造成森林资源破坏,损失巨大。2009年8月21日,桂阳县人民法院认定李新良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出处 《湖南林业》 2009年第11期22-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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