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1997年11月至1998年2月对马鞍山市所属4个城区、6个乡镇500例聋哑人进行了调查。现就其发病率、致聋原因及预防意见报告如下。资料及方法一、一般资料男298人,女272人,年龄13~82岁;工人180人农民250人;已婚430人,未婚70人。二、调查方法依据耳聋及语言障碍程度按照残联残疾鉴定三个级别来鉴定。Ⅰ级残听力损失90分贝以上,不能表达语言;Ⅱ级残为听力损失70分贝以上,仅能单词发音;Ⅲ级残为听力损失50分贝以上,仅能含糊不清晰的简单语言。
出处
《安徽医学》
1998年第6期80-80,共1页
Anhui Medical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