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首部系统规范行政程序的地方政府规章——《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于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其实施效果如何需要认真全面考证。通过对湖南省、市、县三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示范单位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的广泛调研,可以看出,《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制定和实施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和要求,建议国务院以行政法规的形式适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程序条例》。
出处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37-40,共4页
Journal of China National School of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