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民政部城市低收入认定办法》(民发[2008]156号)和《建设部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第16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9年第20期30-30,29,共2页 Gazette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