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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细节学习克里斯特尔斯的节奏控制

Clijsters The Rhythm of The Tenn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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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2009年美国网球公开赛女子单打的一场四分之一决赛中,复出不久的比利时选手克里斯特尔斯,用时一小时三分钟,击败了我国选手李娜。整场比赛,李娜的球速要比克里斯特尔斯快一个档次,但击球稳定性差、缺少球路变化以及缺乏对比赛节奏的控制,导致了最后的失利。
作者 金路
出处 《网球》 2009年第10期132-13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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