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权利意识的觉醒,患者隐私权日益为人们所关注。医患关系的特殊性决定了患者隐私权具有一定的相对性,它会与医务工作者知情权、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等发生冲突。但是,我国在立法上对此类冲突的解决途径并没有作明确的规定,实践中也没有形成统一、可行的规则,导致对患者隐私权的保护并不充分或者出现权利滥用的现象。因此,应在立法上建立协调上述冲突的平衡机制。
出处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85-92,共8页
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
基金
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604034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