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基础
财政部在《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财会函[2000]7号)中指出:“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其利润分配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依据。合并会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不能作为母公司实际分配利润的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也规定,长期股权投资中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主要是为了避免企业在不能取得或不能全额取得投资收益的情况下出现虚增利润和超前分配,从而避免短期行为。可以看出,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1期77-77,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