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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大嘴播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近日审议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下称《条例》)。《条例》中对生产销售未成年人食品、用品的行为及校园周边娱乐设施的设置、学校“减负”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该《条例》为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撑起了“保护伞”。
作者 大嘴
出处 《小学生时空(汉)》 2009年第11期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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