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几年前,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一开始,住房经营管理人员和有关专家学者都一致认为实行住房生产与分配的商品化是最好办法。当时行业内外没有任何不同看法。但是,尽管大家都主张住房商品化,实施时商品化程度却很低,以致房改成为进展最慢的一个重大改革项目,不仅影响了城镇职工居住条件的改善,还成为构筑以房地产业为龙头的经济增长点的障碍。其原因主要还是某些房改方案的制订,对住房商品化的重要意义在认识上差别很大。
出处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9期17-19,共3页
Journal of Quantitative & Technological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