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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车”被登记保存七日后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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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运管机构在打击“黑车”时,一般出具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将当事人的车辆保存在停车场内,在七天内下达处罚决定书,但部分“黑车”当事人在七天内拒不接受处罚。由于证据保存清单的效力期限只有七天,我们是否可以认为不论时间多长,只要我们下达了处罚决定书,只有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书以后,才能将车辆返还当事人?恳请答复。
出处 《中国道路运输》 2009年第11期41-41,共1页 China Road Tran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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