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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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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国家标准委颁布的《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5296.3—2008》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化妆品包装上必须严格标明产品的所有成分。今后,类似“美白导入因子”、“天然植物萃取成分”等虚名将不允许再出现在包装上。
出处 《轻工标准与质量》 2009年第5期30-30,共1页 Standard & Quality of Light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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