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明确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实施绩效工资是教师盼望已久的一件好事,是惠及千家万户的一件实事。好事要做实,实事要做好,要达到这一点,笔者认为需要把握好四个方面的关系。
出处
《中小学校长》
2009年第11期29-29,共1页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Principals